公寓大廈管多大?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表於2018/03/01


1519892819232311.png

您知道公寓大廈的管理範疇的範圍嗎?社區的管理委員會可以管理隔壁的社區事務或住戶的行為嗎?本節將一一全都報給您知!讓我們一起看下去!


公寓大廈管理範疇

一、公寓大廈的管理範疇,在所居住處的公寓社區,依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範圍內。

二、規範之約束對象,亦在於所居住處的公寓社區範圍內之住戶喔。


1519893075970384.png


【公寓大廈建築物標的分為】

1 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2 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3 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4 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1520235272526315.jpg

1520234918184433.jpg

1520234934460059.jpg


社區的專有部分及共用部分須依社區的建物測量成果圖、竣工圖等相關資料為依據。


貼心小叮嚀

就算在規約約定為專用部分,也不會生效喔。

1. 公寓大廈本身所占之地面。

2. 連通數個專有部分之走廊或樓梯,及其通往室外之通路或門廳;社區內各巷道、防火巷弄。

3. 公寓大廈基礎、主要樑柱、承重牆壁、樓地板及屋頂之構造。

4. 約定專用有違法令使用限制之規定者。

5. 其他有固定使用方法,並屬區分所有權人生活利用上不可或缺之共用部分。


讓我幫助您

【相關法規資料查詢】

尋找「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請至新北市政府工務局首頁,點選「法令專區」/「公寓大廈管理類」查詢。

或請至內政部營建署首頁,點選「最新消息」/「法規公告」查詢。

【內政部營建署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法令疑義諮詢】

地址: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二段342 號

電話:02-87712345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相關業務諮詢】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 號5 樓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7760、7761、7889、7890


原文出處:《住在公寓大廈您不可不知的幾件事》

發行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https://www.publicwork.ntpc.gov.tw/


facebook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