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在室內裝修,影響建築結構安全怎麼辦?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發表於2018/03/01


樓上住戶正在進行室內裝修,好擔心會影響到建築物的結構安全?若因此發生施工損害又能如何尋求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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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專家告訴您!

您知道嗎?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經內政部認定有必要之非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其室內裝修行為皆應申請審查許可。若未依規定申請,情節嚴重者將處6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並強制拆除喔。那哪些行為是室內裝修?什麼又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呢?別急別急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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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 

是指建築物的功能及規模,達到一定程度以上,由於使用強度變高、公安需求提升,因此由內政部頒布「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以強化建築管理。市民朋友可以至內政部營建署首頁,點選「最新消息」/「法規公告」查詢到相關資訊。


貼心小叮嚀

按依規定「5 層以下之集合住宅 (公寓)」非屬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之範圍,因此無需申請室內裝修審查許可,惟內政部自 96 年 2 月 26 日起,指定非供公眾使用之集合住宅及辦公廳, 除建築物之地面層至最上層均屬同一權利主體所有者以外, 其任一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一、增設廁所或浴室。二、 增設 2 間以上之居室造成分間牆之變更。」則仍應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審查許可喔。


常見的疑義

1. 如果社區住戶未依法提出申請,擅自室內裝修,會有什麼行政責任?

如經民眾檢舉,確認屬於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即 6 層樓以上集合住宅),或經舉列具體事證,證明該建物係 96 年 2 月 26 日之後始施工進行室內裝修而有前述內政部規定之適用時,主管機關將派員現地查勘,如涉及違反室內裝修管理規定,即發文通知恢復原狀或補辦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將面臨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

2. 因為鄰居或建商的施工行為所造成的私權損害,可以如何尋求協助呢?

    1. 可至所屬轄管區公所申請調解或訴請法院裁定。

    2. 若屬消費爭議事件且已向企業主申訴而未獲妥適處理時,也可以向本府消費者保護官(市話直撥 1950)提出申訴。

3. 依照建築法的規定,建築物所有權人或使用人或利害關係人對於建築物結構安全有疑慮時,得委託具有公信力之鑑定單位鑑定(如相關公會或學術研究機構);經確認有影響結構安全之虞時,則可提供相關鑑定資料,報請主管機關依建築法相關規定辦理。


讓我幫助您!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室內裝修相關業務諮詢)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5 樓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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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法制局(消費爭議事件申訴)臨櫃申訴:請至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1樓(聯合服務中心)。 

傳真申訴:028953-6837 

線上申訴:請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網站http://www.cpc.ey.gov.tw/

尋找專業檢查機構或人員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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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住在公寓大廈您不可不知的幾件事》

發行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https://www.publicwork.ntp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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