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發生漏水狀況,我該怎麼辦呢?
請先尋找專業的公會協助找出漏水原因,釐清責任後,再針對原因進行相關的修繕作業喔。
Q:頂樓漏水怎麼辦?
A:
1. 漏水原因鑑定
自行合意尋找專業人士鑑定
2. 責任區分
頂樓原則上屬共用部分,修繕責任由管理委員會負責,惟如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
法令: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
Q:天花板漏水怎麼辦?
A:
1. 漏水原因鑑定
自行合意尋找專業人士鑑定
2. 責任區分
如是管線年久失修等自然損壞造成,由共同壁(板)之雙方共同修繕。如有可歸責原因(例如上方住戶裝潢施工等造成損壞)由可歸責事由者負擔。
法令:請參考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2條
如有無法對話之情況,建議可就近先請管理委員會或當地里長協助溝通,亦可循本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或各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協助溝通釐清爭議。
您可以這麼做
若是針對責任方面無法釐清,可以藉由市政府的調處委員會居中協調喔!
調處委員會成立宗旨
為有效協助民眾解決兩造間之爭議,提供公寓大廈社區居民循「先行政、後司法」途徑,減少住戶間司法爭訟,以提升公寓大廈居住品質目標。
申請調處流程
提出申請→受理或現場會勘→初審→通知當事人→召開會議→結案
建設和諧新北市 提升品質新社區
調處諮詢專線:1999(新北市境內)(02)2960-3456
網站:新北市政府工務局→活動資訊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公寓大廈管理科
調處受理事項
除內政部訂定發布「直轄市縣(市)公寓大廈爭議事件調處委員會組織準則」第八條之規定外,皆受理:
一、非屬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有關之爭議事件者。
二、調處事件不屬受理機關管轄者。
三、已訴請法院審理中或經法院和解、調解或判決確定者。
四、當事人無從通知者。
五、申請人提出之證明文件有不符或欠缺,於接到補正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未補正或未依補正事項完全補正者。
原文出處:《住在公寓大廈您不可不知的幾件事》
發行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
https://www.publicwork.ntp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