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社區1樓店面大肆裝修,貼出卡拉 OK(或餐廳)即將開幕的海報,請問該行為需要申請嗎?涉及哪些規定?未來若產生噪音(或油煙)問題,又能如何尋求協助?
讓專家告訴您!
您知道嗎?建築物興建完成時,已賦予了原申請的使用用途(例如:住宅、店舖或辦公室),因此當建築物欲「變更(類組)用途」時,即需要按照相關規定提出「變更使用」申請。那申請變更時該把握哪些重點呢?讓我們繼續看下去吧。
查核重點一:瞭解建築物的原申請用途
如果對於建築物的原申請用途有疑義,您可以透過查閱「使用執照」來確認喔 。
查核重點二:查詢自己的房子可作為何種其它用途使用。(注意喔:並非想做甚麼都可以)
建築物欲變更使用,應符合該土地使用分區容許使用之項目。例如:住宅區為了保護居住環境而劃定,即無法變更作為視聽歌唱業使用喔(詳細規定可洽「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查詢。)
查核重點三:申辦變更使用執照時,建築物需要符合哪些法令規定呢?
(1)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
(2)都市計畫法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
(3)建築法令。
(4)消防法令。
常見的疑義
1. 如果建築物的「新」使用項目不符合都市計畫法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會有什麼行政責任?
如經民眾檢舉,主管機關將派員現地查勘,如涉及違反都市計畫法令,即發文通知限期改善或停止使用或恢復原(無法補辦變更使用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將面臨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
2. 如果建築物的「新」使用項目符合都市計畫法令(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則),卻未依規定申請變更即先行使用,會有什麼行政責任?
如經民眾檢舉,主管機關將派員現地查勘,如涉及違規使用,即發文通知限期改善或補辦手續,如未依規定辦理,將面臨 6 萬元至 30 萬元罰鍰。
3. 如何申請建築物的變更使用執照?
確認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規定後,請委託依法登記開業的建築師辦理檢討簽證,向本局建照科櫃檯申請。
4. 因建築物用途(例如:燒烤店、補習班)所衍生的日常使用行為(例如:噪音、油煙、垃圾)如果造成社區困擾應向甚麼單位反映?
建築物的使用用途雖然符合規定,但是如果有違反正常使用的行為,仍可向新北市政府有關單位反映,各局處將協助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噪音管制法、廢棄物清理法、或其他相關法規處理。
讓我幫助您!
新北市政府工務局(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業務諮詢)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5 樓
電話:(02)2960-3456 分機 5851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諮詢)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 161 號 11 樓
電話:(02)2960-3456 轉都市計畫科/計畫審議科
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書面審查)
建築物變更使用執照(竣工審查)
城鄉發展局土地使用分區系統
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噪音及空汙管制諮詢)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民族路 57 號
電話:(02)2953-2111 分機 9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社會秩序維護)
地址:新北市板橋區府中路 32 號
電話:110
原文出處:《住在公寓大廈您不可不知的幾件事》
發行單位:新北市政府工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