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災發生了!4步驟保平安
一、及早通報:
1. 以電話通報119發生火災時,通常是情況緊急,精神狀態緊繃的時候,因此須俟電話鈴響後方可通話,切忌心急誤認無人接聽即掛斷再撥,更應特別注意通報語調之清晰。
2. 當火災發生時,應高喊「失火了!」或敲門向左鄰右舍通報。如大樓內部有火警警報設備時,首先發現者應立即按下火警報鈴,俾通知值班人員、總機或內部居民,運用電話通報119火警台。而為使通報內容迅速、正確傳達,最好有「通報範例」,供緊急時參考。
3. 通報消防機關時,應說明下列內容:
● 事故之種類(火災或救護)。
● 火警詳細地點(建築物名稱)及起火處所。
● 火災之狀況(起火位置、燃燒物、燃燒程度、有無待救人員)。
● 其它必要資訊。
二、初期滅火: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1. 手提滅火器可以在火災初期迅速將火勢撲滅或局限火勢以待消防人員搶救。
2. 手提滅火器在家庭中多用於短距離(5公尺以內)及短時間可撲滅(10秒左右)之燃燒,如初期爐火或垃圾桶之燃燒,但已擴大延燒則無效果。
3. 撲救初期火災注意屋內人員已離開現場,並且通知消防單位。
4. 初期滅火失敗時,應撤離至安全地點,並儘可能清除周邊可燃物,或以不燃物品阻隔或覆蓋火源。
5. 如同時有二處起火,如本身安全無虞時,應先行撲滅火勢較小之處所。
6. 撲救初期火災必須是火勢尚未蔓延,並且侷限於小的區域,當火苗已上升至天花板時,應即逃生避難。
三、逃生避難:
(圖片來源/https://pixabay.com/)
1.在火災初期,消防人員尚未到達火場之前,起火場所內人員,如平時已建立有組織的自救行為。尚火災發生時,應充分利用建築物內設置之消防安全設備及平日緊急應變之訓練,進行初期滅火、通報聯絡及避難引導。
2.前往安全地點撤離時,開門之前,應以手背碰觸門,如覺燙手,應留在屋內待救。離開房間前,應關閉門窗,以控制火勢發展,沿牆邊前進。如果無法利逃離現場,儘可能選擇靠馬路之居室,緊閉房門以濕毛巾等塞住門縫,以防濃煙蔓延,並於窗口揮動明顯衣物等待救援。
3.利用建築物本身及附近的自然條件逃生,藉由建築物的陽臺、窗口、樓頂等逃生。逃生時,除了充份利用這些自然條件外,更重要的是還要根據個人自身的能力,在本身能力沒有一定把握的情況下,千萬不要冒然行事。
4.利用現有救生器材逃生,當建築內設有避難梯、救助袋、緩降機等避難輔助器具時,在無法利用安全梯逃生的情況下,可以利用它們進行逃生。
四、做好防火安全
大人外出切勿將小孩反鎖在家,火柴、打火機等須放在安全處所,以免小孩玩火,引起火災。
資料來源:內政部消防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