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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是一種壟斷性產品,房地產市場不是自由競爭市場
根據經濟學的理論,在完全市場經濟的環境下,房地產的價格取決於市場上的供需關係。當供給大於需求時價格就會下跌,而當供給小於需求時,房地產價格就會上揚。但是當房地產變成必需品時,其需求彈性就變得很小(亦即需要不會隨價格的漲跌而有很大的變化);也就是說,不管價格如何,人們都會去購買;除此之外,因為房地產具有區域之不可搬移及複製的特性,同時也不能重複利用,因此若一塊土地上面已經興建了房屋,除非拆除重建,否則就難以再增加額外供給。房屋做為附著於土地之上的附著物,也一樣不可移動和再生,這些特性限制了一定區域的房地產供應,使得房地產具備了壟斷性;也就是房地產除了是必需品,同時還是一個區域性的壟斷產品。而既是壟斷就會經常存在著供給不足的現象。在供給不足的時候,市場就成了賣方市場,負責生產和銷售廠商的市場權力變得更大。競爭不充分,消費者對商品就沒有太大的挑選餘地。
因為房地產是壟斷性產品,因而品質較差
由於土地的區域性和稀有性造成房地產難以進口和複製,因而限制了一定區域的房地產供給,房地產不僅供給成本較高,而且具有耐久性、實質性和地理位置的固定性。因為住宅是“不動產”,它只會和其相鄰的住宅進行競爭,而不是和其他位置的住宅去競爭。這些使得住宅需求及供給都缺乏價格彈性,也使得房地產市場成為眾多彼此分割的市場總和,具備了壟斷的特性。而壟斷色彩比較強烈的產業,大多是價格飛漲的行業。土地的壟斷性造成房屋的原料不足,兩者使得房地產成為一種壟斷性產品。而壟斷性產品必定是謀求高價的,從經濟學來看,房地產是壟斷性產品,一定有廠商謀求超額利潤的問題,同時相比於其他競爭狀態的他類產品,品質將是較差的。
房地產既是必需品,又是壟斷品,同時又被定位為投資品,在市場上很少有這樣的商品,這也和國外把房子用做純居住之用的情況有很大的不同。因此太隨意的套用國外的經驗數據,來評斷華人的房地產市場是很容易產生謬誤的。
胡博士的解析
縱然在大多數市場都趨於成熟的當下,房地產卻由於它的壟斷特性,使得每一間房屋的品質還是參差不齊、水準不一,不像其他產品市場,具備著高度的市場競爭性,產品品質不佳時很容易遭到淘汰。但在房地產市場則劣質品都能在市場上安然存在,這是房地產的特色,買到品質差的房子其危害包括:功能不佳、滲水、漏水,嚴重者在遭遇外來災害(如地震)時,房屋受損甚至會危及生命財產的安全。
原文出處:一生的房地產計畫(基礎篇)
作者:胡偉良
出版社:凱昕國際文化出版事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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