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較項目 | 強震宅 | 一般住宅 |
RC牆及開口的結構作用 | 有考慮 | 忽略未考慮 |
RC牆厚度 | >=15公分 | 15公分 |
RC牆鋼筋 | 根據剪力牆設計需求配筋 | 配置最小溫度鋼筋 |
樑、柱斷面尺寸 | 較小 | 較大 |
樑、柱鋼筋量 | 較少 | 較多 |
消能機制 | 有 | 無 |
設計地震力折減 | 允許 | 不允許 |
地震作用力 | 較小 | 較大 |
1F挑高大廳配置過樑 | 不需要 | 需要 |
室內使用空間 | 較大 | 較小 |
樑、柱、牆鄰近門、窗開口會形成短桿件,產生斜裂縫破壞 | 降低地震力同時增加短桿件強度以防止破壞發生 | 未考慮,是921震災最常見的破壞模式之一 |
立面及平面牆量分布不均勻,早成結構偏心扭轉破壞 | 1F牆、柱分離且隔震柱、阻尼器規則配置,扭轉效應小 | 未考慮,是921震災最常見的破壞模式之二 |
1F挑高且牆量少,招致軟弱層破壞 | 1F配置阻尼器降低地震力、增加樓層強度,不會形成軟弱層 | 未考慮,是921震災最常見的破壞模式之三 |
增加樑柱斷面尺寸及鋼筋量以提升耐震性能 | 已達高性能等級,沒有必要再提昇 | 防止短桿件及1F柱子破壞的成效有限 |
制震 | 牆、柱分離,安裝阻尼器有效 | 牆、柱未分離,安裝阻尼器無效 |
隔震 | 1F為消能隔震層,而消能是降低地震力唯一可靠的方法 | 基礎為位移隔震層,軟弱地盤、近斷層及樓高12層以上不適用 |
樓高30層以上高樓 | 隔震柱受力小且兩端一致,斷面尺寸需求較小,RC構造即可 | 1F柱受力大且集中於底端,斷面尺寸需求較大,改用SRC構造 |
別墅、透天矮樓 | 矮樓共振效應較高樓明顯,提供消能機制降低地震力最有效 | 1F牆量少、配置不規則,導致軟弱層、偏心扭轉、牆45°破壞 |
SRC構造 | 不需要 | 與RC構造破壞模式一樣且成本較高 |
SS構造 | 不需要 | 預鑄外牆等妨礙樓層變形的因素會減弱樑端及阻尼器的消能 |
耐震設計作業 | 專業、繁複、耗時 | 非專業、簡單、省時 |
耐震安全可靠性 | 可以保證 | 無法保證 |
耐震規格 | 設計震度可達六級〈高樓〉~七級〈矮樓〉而結構不壞 | 設計震度五級初即開始產生不同程度的破壞 |
營建成本 | 結構體成本較低,但增加結構設計、阻尼器製作及安裝費用 | 結構體成本較高,再加上所謂提昇耐震性能措施的費用 |
銷售賣點 | 高性能產品,避免重蹈921震災的破壞模式 | 低性能產品,所謂提昇耐震性能的措施也只是銷售噱頭 |
資料來源/蘇源峰結構技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