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設施的相關法規,除了《建築基準法》的「內裝限制」外,還包括「防火區劃」。
「防火區劃」,是指利用地板、牆壁與防火設備(防火門等),區隔出特定空間,一旦建築物內部發生火災時,能夠將火勢限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擴大。而「防火區劃」包括「面積區劃」(地板面積的劃分)、「豎穴區劃」(挑空區、階梯、電梯、手扶梯與管線井等建築物垂直空間),以及依建築物各部分用途進行劃分的「特殊用途區劃」。
必須先以防火門與防煙壁等,劃分出特定區塊後,再於其中設置排煙設備。
其他應設置的,還包括「排煙設備」,以及《消防法》規定的「灑水設備」、「緊急用設備」(如緊急照明、逃生引導、緊急廣播設備)與「逃生引導線」等。
當建築物先設置「防火門」與「防煙壁」等,劃分出防火區劃後,並應在其中設置排煙設備。而灑水設備能夠透過灑水器,自動滅火,因此也應依一定間距設置。由以上可知,在從事室內設計時,務必熟悉這些設備的機能,避免妨礙設備正常運作。
法規中有規定灑水設備周遭,不可配置任何物件的範圍,避免妨礙
灑水設備的運作。剖面圖中的灰色處,是一般不會設置任何物品的
範圍,而斜線處則是法律明文規定不得設置物品的範圍。平面圖的
斜線處同樣不得設置任何物品。
設計賣場空間或商品陳列方式時,應避免阻礙逃生引導線。
原文出處:室內設計基礎教科書
超図解で全部わかるインテリアデザイン入門
作者: Aiprah/著, 河村容治/監修 譯者:黃筱涵 出版社:楓書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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