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手處理後端因素 前端現象自然改善
在臺灣,即使人行道上禁止停車,但法規中卻允許機車停放於騎樓下,由騎樓所有權人負責管理,這樣的規劃不免讓機車騎士為了在騎樓停車,直接將機車騎上人行道,對行人造成安全危害。
而在臺中,針對機車停滿人行道的問題,臺中市政府交通局已與中山醫學大學成立改善小組,另覓新地供機車停放;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也認知,火車站附近機車和自行車停車空間不足問題需要解決,才能治本。
像這樣,從問題的「後端」因素著手處理,好讓問題的「前端」現象自然改善,這才是正確的思考方法。
當然,問題的最根本因素,乃是「都市裡的機車過多」,但這還牽涉到許多其他議題,例如:就業機會之地理分布過於集中、大眾運輸供給不足、機車的騎乘與停車成本過低、薪資水準低落且成長停滯等,涵蓋了都市計畫、交通規劃、經濟政策等領域。
從需求與供給看機車停車問題
雖然機車停車位的「需求」目前居高不下,但臺北市即將開徵機車路邊停車費用,可望產生影響。
至於機車停車位的「供給」,目前看來既不夠用又缺乏良善規劃,才會導致騎樓與人行道的停車亂象。最根本的解決方法,就是在目前的機車停車高需求地點(換言之,就是那些騎樓跟人行道停有機車的地方)實施空間改造工程,利用人行道在樹穴與樹穴之間行人不使用的空間,將之改為與路面同高的「機車停車彎」,使足以容納該地的機車;再於原本常有違規停放機車之處,放置植栽盆等物體。如此一來,機車騎上人行道的動機將降低,但是可想而知,僅僅這樣仍然無法杜絕,有待其他措施來配合。
機車行駛人行道,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四十五條明文規定,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依照該條例用詞定義,與汽車有關之條文亦適用於機車),原有嚇阻目的,但因警力有限、執法不全,許多機車騎士存著僥倖心理,仍然把機車騎上人行道。或許我們可以從「加強嚇阻」的角度來思考。
原文出處:我們值得更好的城市
作者:邱秉瑜
出版社:方寸文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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