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背景
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耐震能力不足。
重建程序複雜,申請資格面積限制多。
高齡化社會,對於無障礙居住環境的需求增加。
加速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重建 勢在必行
【加速+獎勵】重建
程序簡化快速,經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申請獎勵後即可開始重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優先處理。
小面積也能重建
讓面積不足以都市更新方式辦理的小基地也可以進行重建,解決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的問題。
打造樂齡住宅
新建築增設電梯、停車場、規劃無障礙空間,可改善居住品質,符合高齡者居住需求。
三大獎勵 加速重建
最高可達建築基地1.3倍之基準容積或1.15倍之原建築容積,三年內提出申請,再給予基準容積10%獎勵。
若合併臨接建築基地或土地重建時,鄰接基地或土地之容積獎勵計算限定1000"m^2"內。
由地方主管機關另訂標準酌予放寬。
建蔽率放寬以住宅區之基地為限,且不得超過原建蔽率。
重建期間,土地無法使用者免繳地價稅。
完工後地價稅及房屋稅減半2年
完工後兩年內房屋所有權未移轉者,房屋稅減半徵收期得再延長10年。(合計最長為12年)
5年內提出申請才有喔!!
申請程序
1 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確認符合危老資格)
符合3項條件的合法建築物
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由建築師或專業技師收集建築物各項履歷資料(如梁柱參數、混凝土強度等)並搭配現場勘檢結果,最後透過耐震能力評估系統詳盡分析後,呈現一份專業評估報告書作為民眾日後房屋修繕或重建之依據。
辦理結構安全性能評估
(委託內政部評定機構)
甲級
危險度總評估分數R≦30
*暫無須補強或重建
乙級
30<危險度總評估分數R≦60
*符合屋齡30年以上,經詳細評估改善不具經濟效益或未設置昇降設備。
未達最低等級
危險度總評估分數R>60
*逕行重建
2 重建計劃範圍內全體土地 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同意
3 確認容積獎勵 申請重建計畫
最高上限30%,三年內申請可以再加10%,最高可取得40%。
4 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 依法申請建築執照及施工
危老條例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