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服務及鑑定費用
台灣房屋整建產業協會
發表於2017/07/06
申請服務及鑑定費用
外牆暨防水工項:
(1)業主(或稱消費者)width=110
有外牆或防水等修繕工程之需求時,得先尋求本工項之業務窗口,由專業人員先至標的物作實務之現場診斷,並由該專業人員開出處方,建議業主作最適當之處置。
(2)診斷費用之收取:
a.車馬費:凡於本會會址周圓15公里距離內之區域,酌收車馬費1,500元,超出距離者每5公里酌收500元,再遠距離者另議。
b.診斷費:於現場診斷時間,第一小時收取2,500元,其後每30分收取1,000元。但若須進一步檢測(含破壞性或非破壞性)、試水或聘請本會專業人員檢測者,則另行報價後,再執行。
c.處方費:如於當場簡易處方或由業主自行記載者,免收費用。但若需較詳細書面處方者,酌收工本費1,000元(但若須檢測之報告書,則另依實際狀況報價)。
(3) 診斷費用之扣抵:
a.業主若於診斷後,採用本會之丙種制式合約,發包給本會合格廠商承攬者,則免收2,000元合約工本費。
b.業主若於診斷後,再委託本會設計規劃者,則診斷費用可以全額扣抵,惟其扣抵金額不得高於設計規劃或技術審核費用之25%。
服務連結:http://www.tbra.org.tw/p5-service.php?sn=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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